当然,他毕竟是一个野蛮人,而且年代太久远了,无法和魔宫蔷薇、奇迹圣女……那几位史诗英雄相提并论。
“是的,碎首百裂是他加冕为野蛮人之王前使用的武器,陪伴着他走过了十几年的岁月。”
“这武器值多少钱?”胡桃才不管塔南有多出名呢,她喜欢的史诗英雄是拥有绰号不破军神的海因里希。
“无价!”荷玛很想吐槽胡桃的价值观,“碎首百裂只可能用同等价值的武装交换,不可能被拍卖,哪怕你出天价都得不到它。”
“它虽然是传奇武器,但是它的收藏价值和意义太大了,你知道吗?对于野蛮人来说,它就是部落圣物,代表着塔南亲临,碰上一些偏执的野蛮人,它们会认为持有碎首百裂的人,就是他们的王,会无条件宣誓效忠并且追随其一生的。”
“这么厉害?”胡桃哑然,“不知道那个去找族人的阿诺看到它会是什么表情?”
“小心一些吧,这柄战斧就是个定时炸弹,还好野蛮人退到极北地带了,不然那些视抢劫为家常便饭的家伙绝对会来抢夺碎首百裂。”荷玛提醒,“不对,我敢保证,要是你有这玩意的消息传回野蛮人部落,肯定会有不怕死的家伙会穿过茫茫的泰伯利亚雪原来找你麻烦。”
“说了半天,它到底有什么效果?”唐顿站在石柱旁,看到荷玛没制止,便伸手去拿,一种金属的冰凉触感立刻沿着手臂蔓延。
“它只有一个效果,那就是威能增幅,让持有者释放的武技威力,拥有双倍、十倍、乃至百倍的伤害增幅!”荷玛详细的解释,“它是一柄纯粹的杀戮武器,可以吞噬敌人的鲜血和灵魂,吞噬的愈多,威力便会愈大,甚至可以一击轰杀一个军团。”
“这么厉害?”胡桃接过战斧,试了下重量,居然出奇的轻。
“厉害你们也用不了,死在它刃下的生灵绝对超过一百万,冤魂聚集,以你和唐顿的灵魂力强度,使用它,会迷失在杀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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