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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霍劳德(1 / 5)

「天灾八方来?~来~魔族?~来—

」

名为披头士的歌者在搞南海岸风说唱。

他养的鹦鹉在一旁卖力伴奏:「咕咕嘎嘎,咕咕嘎嘎....

」

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艺术里,不知天地为何物了。

受过正统古典乐教育,身为教廷圣歌队一员的佩佩完全欣赏不了,表情蚌的像在罚站。

反而霍劳德的表情从一开始的客套,变成渐入佳境的欣赏,也不知道他是看上这首歌哪点了,旋律?歌词?

诸如「魔王」,「魔族」之类的词汇在人类世界被视作不详,却也没有到伏地魔那种连名字都不能提的程度。以魔族为歌词的歌谣有很多,大多是赞美勇者或歌颂胜利的主旋律,像他这样拿魔族来无厘头搞怪的歌手,恐怕只有爱士威尔这种思潮开放的城市才能见到。

「披头士先生—」霍劳德摊开双手,「我有预感,您的音乐未来能被全世界知晓。」

「那还用你说?」奎恩拿捏rapper的气质很是到位。

「能请您给我签个名吗?」

霍劳德顺手从桌下拿了张空白信纸,与笔一起递给他。

「总感觉留到未来会很值钱,呵呵....

虽然看着有些轻佻和随意,不得不说,这是个很能给人好感的家夥。

奎恩斜眼,看了那根钢笔一眼。

笔身是光滑的镜面材质。毫无疑问,只要拿起那支笔,就会留下指纹。

一些魔药可以改变指纹骨相这类人体最难以遮掩的特徵,譬如复方汤剂。但他今天只是简单易容,绝不能留下指纹和签名这种占卜媒介。

「那签一个吧。」他抓起一旁的小鹦鹉,用爪子在信纸上踩了一爪,连条痕都没留下。

「要好好保存。等我发达了,凭这张签名可以让你在粉丝群里当老资历。」

他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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